为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责险推行工作,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省安责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责险联办〔2020〕1号)工作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了财政、税务、保险等方面专家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传 真:0531-85693110;
(二)电子邮箱:sdjtaqc@126.com;
(三)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9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邮编:25000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