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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推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杜立谦 罗苓秋) 自11月20日起,山东省淄博市全面推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
 
  “异地通办”方面,推出4项新措施。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此项措施公安部自2020年11月20日先行在内蒙古、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实施),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简政放权”方面,推出5项新措施。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进一步简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
 
  深化“网上服务”方面,推出3项新措施。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
 
  下一步,为确保12项改革新措施顺利实施,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加强督查督办,狠抓改革落实,保证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实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