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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河交警心系群众、为民解忧,又一次为伤者申请了“救命钱”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焦路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伤者受伤严重急需抢救费用,齐河县交警大队心系群众,为民解忧,又一次及时成功的为伤者申请了“救命钱”。
 
  2020年08月02日18时05分,生某某驾驶鲁BU3812/鲁U883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齐河县华焦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东油村路段时,与沿华焦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油村路段左转弯史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史某某严重受伤,在山东省立医院西院ICU病房抢救,抢救费加上手术费产生一大笔医疗费用,这让家庭困难的史某某一家无力承担,一朝陷入困境。在了解这一情况后,齐河县交警大队救助基金服务站迅速启动救助程序,为伤者整理申领救助基金的相关材料,经过市救助办的审批成功为伤者申请到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助伤者一家解决困难,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转危为安。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针对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民生救助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的重视与关爱。许多人对这一惠及民生的好政策知之甚少,并且即使发生过交通事故,也不知道在交强险之外,我国还有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只针对三种情形: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需要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可申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事故无情人有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关键时刻的“救命钱”。(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齐河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