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友敬)7月30日15时12分,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122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家属在招远市齐山镇张家院被小客车相撞,人受伤,小客车逃逸。
肇事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发现有一中年妇女倒在路边沟里,腿部受伤,民警立即联系和协助120急救对伤者进行救治。经勘察发现,现场有一卖桃的塑料筐被撞碎,并遗留有少许反光镜碎片,无肇事车辆踪迹。
出警民警立即将案情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大队随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成立追逃小组。小组兵分两路,一路沿中心现场以北逃逸车辆逃离方向沿街调取监控,查找事故录像,以确定事故发生时间和肇事车辆。另一路通过对中心现场附近走访询问,寻找目击者。中心现场无监控视频,民警对相邻监控连续的视频比对和现场经过车辆的数据分析,终于在第二日锁定了一辆号牌为鲁F9**DS的黑色轿车。办案民警通过信息平台对该车辆驾驶员相关资料进行调取,随后找到了该车驾驶人吴某。经对车辆查看,反光镜完好,保险杠有轻微痕迹。面对民警讯问,吴某却百般抵赖。民警不断政策攻心,最终吴某在次日如实供述了其逃逸行为。
据吴某交代:2020年7月30日14时30分,其驾驶鲁F9**DS号黑色轿车沿省道306由西向东行驶至招远市齐山镇张家院村东时,因关闭天窗视线移位,车辆发生偏转,撞在路南侧路边上上,将坐在路南边的一人撞在沟里,因路面无其他人,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逃离现场。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逃逸驾驶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