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全军)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南大队在辖区积极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该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选定部分企业、乡镇、村庄作为首批“零酒驾”创建单位,各创建单位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设置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及交通安全宣传员,建立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账。
在此基础上,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创建单位进行“零酒驾”宣传,着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出行意识,并与机动车驾驶人逐一签订“零酒驾”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结合“零酒驾”创建活动,定期开展酒驾醉驾突击整治行动,净化辖区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