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晓燕)2020年5月16日22时30分许,李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G206线532km+300m处,与一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逃逸,李某多处骨折被送至日照市中医医院接受治疗。
经了解,李某家庭条件比较困难,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本着救人救急的原则,迅速通知日照市中医医院启动救助基金抢救绿色通道,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李某的抢救费用进行垫付。对于经济困难的伤者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解了燃眉之急。(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