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静)为有效提高摩托车和二三轮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2日,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一盔一带”(“一盔”指安全头盔,“一带”指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对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和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整治中,民警对发现的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和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批评教育,告知交通参与者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使交通参与者消除麻痹大意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的理念。
同时,加大“系安全带、戴安全头盔”宣传力度,劝导驾乘和骑行人员出行正确使用安全带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风险、减轻事故后果,珍爱生命、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