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贝贝)5月21日下午5点半,在环山路普照寺路口西侧,山东省泰安交警景区大队民警发现一辆行驶中的货车冒着黑烟,立即对其进行拦截。在检查过程中,驾驶人表示自己知道车冒黑烟,但还是上路了。
5月22日,在环山路龙潭路路口,查获了一辆冒黑烟双排货车。以上两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均违反《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行驶的机动车不得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规定,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责令限期维修,处以罚款200元。
柴油汽车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加强对柴油机排放控制,对于大气污染防治至关重要。交警将严查冒黑烟的车辆,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山东省泰安交警景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