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雪 孙运涛)为进一步加强民警执勤执法防护工作,提高民警自我保护能力,确保路面民警执勤执法中的自身安全,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添加设备、强化监督等措施,着力提升队伍安全防护水平,严防民警安全事故发生。
该大队紧密结合交通管理执勤执法工作实际,专门举办了“加强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培训会”,教育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中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执法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查找整改安全防护方面的漏洞,确保自身安全。并要求民警在执行勤务、出警任务前,各中队负责人要加强对民警自身安全防护的检查,民警上路执勤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携带必要的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标志牌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突发案件时,要严格按照管理要求携带必备的安全防护装备,对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大队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伤亡事故的还要逐级追究中队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要求各中队、科、室要认真组织查找落实执勤工作规范及安全防护措施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明确要求各中队负责人作为民警安全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民警安全防护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结合业务实际,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保障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对因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民警未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引发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