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雪 孙运涛)为确保实现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在认真分析研究了以往全县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状况及规律的基础上,从区域、路段、时间上调整了勤务安排,加强路面巡查,提高了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能力,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势头。
在具体工作中,该大队从机关科室抽调警力成立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机动中队,配合各乡镇中队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特别是午间和夜间的路巡路查。同时,根据各中队辖区道路状况和现有警力,在各中队设置了3至5个警务区,大队与各警务区和民警层层鉴定了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由此,将路面勤务模式由固定管理向流动管理转化,向线、片、面和偏远地区扩展延伸,增强了民警机动灵活的管理能力,扩大了管控范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能力比以前提高了30%,充分发挥了巨大威力。
该大队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实际,细化了处罚条款,明确了每一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标准公示于众。同时规定路面执勤民警查到的每一起交通违法必须上缴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处理,该办公室则必须以新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执勤民警,同时每天向社会公示一次。由此,加强了内外监督机制,有效地堵住了说情人的嘴,使交通违法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罚,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