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雪 孙运涛)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在进行了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改革了交通违法处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了便民利民措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该大队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从各科室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经严格筛选后,将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充实到违法信息处理岗位,从人力资源上保证便民利民工作的基础。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实际,细化了交通违法处罚条款,明确了每一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将处罚标准公示于众。同时,规定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要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路面执勤民警或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并向社会公示。由此,缩小了“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加强了对交通违法处理的内外监督。
再就是积极创造条件,高调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以往群众来处理交通违法时,在业务岗位开具了处罚单据后,需要再到银行去缴纳罚款,再凭缴费单来大队消除违法。自大队改革交通违法处理模式后,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经大队与银行协商,由银行指派专人在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设立银行收费点,并积极推行了支付宝和微信扫码缴费,这样,群众只在大队就可以办理完毕所有违法处理程序。此举大大节省了群众往返银行缴费的时间,确保了群众处理违法方便、快捷,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