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雪 孙运涛)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中,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坚持“三项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让群众进一步理解支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保证了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密切了警民关系。
首先是坚持真诚服务原则。该大队致力于切实增强民警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要求民警带着深厚的感情,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用亲民爱民的具体行动密切警民关系,善于用群众语言、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与群众说得上话,交得上心,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特别是要带着真诚服务的态度深入到人民群众中,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群众去办好事实事,真正得到群众的信任和理解支持。
其次是坚持全警参与原则。该大队要求每名民警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特别是在直接接触群众的“窗口”单位的民警,更要立足本职本岗,在接处警、交通安全宣传和违法处理等方面,以良好的形象、优质的服务、高效的工作,把好密切警民关系的第一道关,站好密切警民关系的第一班岗,全身心地投身到密切警民关系的工作中来。
再就是坚持长期坚持原则。密切警民关系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决非一朝一夕之事,更不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基于这样的认识,该大队注重从一点一滴中改起,从一事一人上做起,从事关公安交管工作发展的大局出发,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认识,不断扭转做群众工作的态度,把密切新时期警民关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确保达到“警民一家鱼水情”的高度。(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