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长清交警:方便出行的共享助力车占道堵路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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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高速交警春节期间全员上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国良)春节假期将至,放假时间为1月24日至30日,高速公路实行免费政策,七天假期,预计大多数朋友将会选择自驾出行,为保障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山东省烟台高速交警春节期间全员上岗,疏堵保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凌晨二时至五时停止运行或者接驳运输。
 
  超长、超宽、超高、超载、非法改装的商品车运输车辆严禁驶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现,引导至收费站、服务区或者停车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罚。节日期间(1月23日22:00至1月31日6:00)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建议相关运输企业提前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根据限行规定,22时前已经驶入我省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限行期间,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得停放在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内广场等高速公路设施内。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不做运载状态区分,均列入禁行车辆种类。
 
  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罚款,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相关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抄告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倒查源头排查责任。(山东省烟台高速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