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松果 张芝宝)山东省临沂市沂水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实际,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为载体,强化执法环节监督管理,规范民警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该大队从提升“执法理念”入手,结合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强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利用每周二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各项警规警纪、制度规范,查摆整改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意识。大队还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对自我要求松懈的民警进行诫勉谈话,并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帮助民警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和家庭帐,达到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的效果,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求各科所队中层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带领民警严格执法,始终保持队伍管理的工作力度不减。全体民警执法中要严于律己,不徇私情,坚决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和省公安厅“十条铁规”的规定,坚决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体民警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掉队。
在强化执法服务措施方面,他们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车驾管服务、违法处理等工作中全面落实服务群众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引导服务、限时办结制、延时工作制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措施,简化流程和程序、深化警务公开,完善并落实窗口文明服务规范及标准,改善办事态度和服务形象。事故处理全面实行“阳光作业”,切实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公信力。在路面执勤执法中推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警告教育措施,开展说理式执法、人性化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服务水平。
在监督机制环节中,该大队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继续完善行政执法和事故处理案卷评判制度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开展执法案卷专项检查和互查互评活动,建立完善日常执法质量跟踪考评机制和执法质量分析通报制度,督促执法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规范警务公开内容,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山东省临沂市沂水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