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武英杰)8月1日,山东聊城高速交警高唐大队民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查处一起逾期未报废车辆且驾驶员无证驾驶重点违法行为。驾驶员被处以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驾驶报废车罚款1500元的处罚。
8月1日下午6点左右,高唐大队执勤民警发现缉查布控系统报警,一辆鲁N牌照的黑色轿车逾期未报废,执勤民警立即到下道口对该车进行拦截查处。民警要求驾驶员王某出示证件,驾驶员表示驾驶证、行驶证都有,但是今天忘记带了。发现异常后,执勤民警立即将王某带回执法站进行身份信息核查,结果显示,王某从未获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并且他所驾驶的轿车还是一辆报废车。
民警了解到,该车从2015年到现在一直未审车,驾驶员王某想将这个报废车转卖给当地居民,不料还未下高速,就被高速交警查处。民警依法对王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报废车罚款1500元的处罚。随后,民警将该报废车扣留并移交报废公司处理。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其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而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聊城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遵守交法,安全文明出行。(山东聊城高速交警高唐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