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松果 张芝宝)山东临沂市沂水交警大队结合春季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将农村作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力求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促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的整体平稳发展。
根据区域划分,各基层中队根据大队的整体规划,通过安排民警到各自辖区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或交通安全辅导员等形式,使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民警结合农民春季生活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走村串户深入到省道沿线的村民家中,与村民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谈,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授日常交通安全常识,提示注意事项,并利用农村大喇叭、农村交通宣传栏,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农业生产中应该注意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等。宣传民警还利用农村赶大集的有利时机,派出宣传小分队深入农村集市,通过在集市设立交通咨询台、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条幅、宣传车播放交通事故宣传片、摆放重大交通事故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为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大队组织的宣传小分队深入乡村集市开展宣传12场次,悬挂横幅36条,展出事故刊版4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6万人次,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山东临沂市沂水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