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凤鸿)为不断提高辖区内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山东沂水司法局沙沟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交管所利用集贸市场在学校周边地区,共同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以近期发生的道路安全案例为切入点,向群众宣传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从案例中的错误做法让群众能够认识到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性,尤其在学校周边地区告诫家长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不驾驶超员客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无证驾车或者酒后驾车、驾乘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等安全出行常识。在行驶的过程中,不能盲目加塞,不抢道。同时热情的为群众提供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明白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宣传活动,使辖区内群众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带来的严重后果,掌握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预防能力,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山东沂水司法局沙沟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