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广)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近日,山东招远交警大队持续对电动二轮、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整治。
整治行动中,大队在辖区温泉路、金城路、罗峰路三轮车较为集中的路段,加大整治力度,针对二轮、三轮车逆向行驶、闯红灯、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整治过程中,民警注意对驾驶人进行宣教,对拒绝接受处罚的电动车驾驶人,耐心向其讲解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处罚依据,使驾驶人自觉接受处理。
2月28日10时许,在金城路文化路口处,一辆三轮车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车辆被依法扣留。驾驶员称,自己是有证的,出来送个货没多远,就没带在身上。10时30分许,在金城路北园路口,一辆逆行的电动二轮车因逆向行驶被依法查处,驾驶员称因为比较近一些,就选择这条“近路”。民警在执法中发现,不少驾驶员为了暂时的“方便”,出于侥幸心理,就造成了违法行为。但这些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在今后的工作中,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加大对电动二轮车、三轮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在此,招远交警希望广大电动二轮车、三轮车驾驶员积极配合交警工作,不要违法上路行驶,确保出行安全。(山东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