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薛峰 杨丽 王紫颖 邵帅)1月13日一早,山东淄博市出现大雾天气,部分路段能见度小于500米,为全力做好大雾天气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时间启动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预案,多措并举,确保了全市道路的畅通、安全、有序。
面对此次雾霾,淄博公安交警提前预警,快速行动,科学调整警力安排,采取固定执勤和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全市重点路口、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力度,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指挥疏导,通过鸣笛、喊话警示等形式,提醒过往驾驶人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行车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雾天能见度和视野都会受到限制,放慢车速是应对雾天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同时保持合理的车距也非常重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能见度小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合理使用灯光也是安全驾驶必备条件,雾天开启雾灯的穿透效果比普通车尾灯要强。在雾天气里开启雾灯,后车可以在较远的距离明辨前方车辆的位置,从而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同时,在会车的时候,为了照顾对方视野,可以暂时关闭雾灯。雾天不要随便打开远光灯,因为远光灯的光线照射到空气中的浮尘后会扩散,在车前形成白茫茫的一片,影响视野。
雾中行车,当要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在确认其没有起步的情况而对面又无来车后,适时鸣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另外,也要注意路中的分道线,不能轧线行驶,否则会有与对向的车相撞的危险。(山东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