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松果 张芝宝)近日,山东惠民无证驾驶人解某某使用假证开大货车一路跑到沂水被查获,沂水交警依法对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为进一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近段时间来,沂水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2018年9月4日11时10分许,山东省惠民县姜楼镇某村驾驶人解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省道335线沂水段由东向西行驶至沂河大桥路段时,路查民警示意该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解某某的驾驶证有伪造的嫌疑,于是联系违法处理办公室民警进行核实,经调查发现,解某某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他所持有的驾驶证属于伪造的假证。在事实面前,谢某某不得不交待了自己花钱从网上购买了假驾驶证开车的事实。
当日下午,沂水交警大队依法对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并将其送往沂水县拘留所。(山东沂水交警大队)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