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10日,经司法部通报表扬,山东单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单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紧围绕“平安单县”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多元化解矛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不受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程序简单、方便利民、贴近群众、不伤和气等特点和优势,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人民检察院检察室、县物价局定损中心等部门共同协作,主动参与创新全县的社会管理模式,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为愿意接受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简单、快捷、公开、透明的调解服务。
近一年来,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待群众来访1197人次,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35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33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结案金额达813.6万多元。(山东单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