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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福山交警:开展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沁雨)为应对即将到来的清明节假日交通高峰,山东烟台市福山交警大队未雨绸缪,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提前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清明节日交通环境。
 
  为确保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未雨绸缪,持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隐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交通宣传方案》同时成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小组。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五进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摆放典型案例事故展板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行车的良好出行习惯。在交警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管所及违法处理等服务窗口摆放宣传展牌、张贴挂图、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不间断地向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提升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为促使交通违法驾驶人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交通理念,大队要求执勤民警在路面巡逻、查纠违法、站早晚高峰过程中,坚持“惩教并举”的原则,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对交通违法驾驶人先教育后处罚,针对具体违法行为,讲解违法行为危害,让违法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时时提醒自己不开“斗气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故障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章出行、安全行车。同时,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教育”力度,对受处罚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结合窗口违法处理,让违法驾驶人查看自己违法图片信息,给违法驾驶人讲解电子抓拍违法行为,并组织部分违法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切实感受违法所具有的潜在危害性,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持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针对“清明节”假期学生出游踏青多的特点,大队安排宣传民警走进辖区中小学校,通过上假期安全出行教育课、摆放宣传展板、更换宣传橱窗、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节日期间出行踏青游玩交通安全,进一步强化学生出行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福山交警微博、微信平台宣传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和内涵,宣传交通违法最多路口和交通违法的类型,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学法、守法,积极维护交通安全,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引导清明期间出行群众正确选择交通方式和路线。同时,向驾驶员发送短信,提醒广大驾车人出行前要全面检查车况和安全设施,以免车辆带病上路。
 
  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度、思想意识、忧患意识,起到了警示教育转化作用,使群众能牢记交通规则,出行时注意自己及他人安全。截止目前,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微信、微博发送出行提示6条,学校宣传4场次,集中更新窗口单位宣传阵地3块,组织各类集中宣教活动11场(次),受教育群众1100余人。(山东烟台市福山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