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冯永华)3月26日上午8时50分许,从山东莘县振兴街邮电局交通路口附近一辆“老年代步车”从机动车中快速穿行,非常危险,被执勤交警拦下,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教育后,详细讲解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告知其此类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允许上路行驶及其危害性。随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车辆进行了暂扣。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两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作为一种简易、轻便的交通工具在城乡普及。农村城市鲁西莘县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群体发展迅速,城区到处都有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穿梭的身影,无牌无证无保险无任何合法手续,是绝大部分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特点,有的车主私自标上老年代步车、观光车、残疾人专用车,实际上是一些年轻人当代步工具甚至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还有一些老年代步车趁交警下班时间,在城区从事运输、搬家、快递、接送孩子等活动,乱停乱放、逆行、随意掉头并道、闯红灯、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城区交通秩序带来了较大的混乱和安全隐患。
为了彻底消除“老年代步车”非法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3月9日,莘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等非法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就“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莘县交警在路面交通管理工作中加大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摸排交通违法特点,化被动为主动,组织警力强化重点主干道的巡控,重点治理违法现象突出的路段,严罚严管电动车、摩托车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以及闯信号灯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处罚力度;针对私自标上老年代步车、观光车、残疾人专用车等标志或标牌的车辆,没收其标牌,消除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标志后方可放行。
截止目前,山东莘县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100人次,警车40多辆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1次,共查处64辆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摩托车,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纠正教育300余次,,开展电视、微信、网络跟踪曝光11次,最大限度消除因电动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形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莘县交警介绍,“老年代步车”此类车辆在我国现行法律上没有明确身份,国家也未出台有相关技术标准和生产参数,在道路上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也没有驾驶证,发生事故风险较高,还无法购买相关保险,安全隐患非常之大。
莘县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不要轻信厂家和商家在销售时欺骗消费者所说的“老年代步车”可以和汽车、摩托车一样上道路行驶,不用挂牌办证,无需驾驶证的谎言,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 标准的“老年代步车”。(山东莘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