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冯波 孙菁)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机动车查验、年审业务办理。3月13日上午,招远交警大队车管所网络监控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到辖区中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金城尾气检测有限公司、丽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期间,民警对各机动车安检机构年审检验合格标志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验合格标志发放、领用、使用、剩余数量进行了核对,要求各安检机构工作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建立健全使用台账,对作废的检验合格标志要及时交回,并定期与车管所发放台账进行核对。在机动车查验区、检测线,民警有针对性的检查了检验机构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机动车检测,要求查验、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项目和检测标准进行项目检测,严禁缺项、漏项、违规操作,特别是客运车辆、货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一定要按照标准、要求从严把关,筑牢源头安全防线。(招远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