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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滨城交警大队:交通管理新模式 安全劝导防事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11月14日一大早,在山东滨州市滨城区梁才办事处东大赵村村民进出村必经的十字路口,劝导员贾清华早早来到设置在这里的交通劝导站。不管什么季节,每天这个时候,贾清华总会准时来到这里开始一天的工作,因为载着附近几个村里孩子上学的校车每天要从这里经过,村民的来回出行,也都要经过交通劝导站。贾清华的责任,就是用好“看、查、劝、纠、报”五字诀,保障过往行人和机动车的出行安全。
 
  “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行动开展以来,滨州市公安局滨城交警大队积极探索农村交通管理新模式,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示范点,以点带面,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分别在梁才办事处东五片区东大王村、东大赵村和毛李村设立试点,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贾清华所在的是东大赵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依托校车“候车亭”,做到一站“八有”,即配齐办公桌椅、停车示意牌、安全头盔、喇叭、反光背心、袖标、检查登记簿、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标识牌,安装固定宣传栏,针对农村易发多发的交通违法行为,丰富宣传内容。
 
  在劝导员的选聘上,滨城交警大队民警深入村居调研走访,从每村选择有较强法律常识、责任心强和文化水平高的村民担任劝导员,经过交警中队培训合格后开展具体工作。交通劝导员的主要工作是“看、查、劝、纠、报”,即看过往车辆是否有号牌,是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是否戴安全头盔;查看驾驶人证件、保险是否齐全;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对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对拒不接受检查或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立即报告辖区交警中队。交通劝导员还定期组织驾驶人学习安全出行常识,为村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对村里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好登记,并提出隐患整改建议。(滨城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