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希文)10月24日晚,山东兰陵交警大队在辖区集中开展了夜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51名驾驶人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查处,其中两名女司机“榜上有名”。
当晚,兰陵交警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了夜查行动,各行动小组分别在国道、省道、城区、乡镇驻地及城乡公路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站点,采取定点查纠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重点路段、时段和重点车辆逐一细致的检查,严厉打击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查纠违法中,执勤民警严格规范查处流程,严格执法程序,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设备,对涉嫌酒后驾驶的驾驶人严格检测,固定证据,并迅速录入管理平台。切实做到依法从严查处,真正形成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此次行动共查处51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其中有两名女司机。21时40分许,民警在兰陵镇驻地对一轿车履行检查,发现驾驶室内一股酒味,随即对女司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酒后驾驶。凌晨0时20分许,在城区顺河路东段执法现场,民警对一女司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明显的饮酒嫌疑,经酒精检测,发现酒驾含量达68.8mg/100ml,也是属于酒后驾驶。
交警介绍,在查处酒驾过程中,女司机喝酒开车不足为奇,有的司机能够服从管理,积极配合,有的则心存侥幸,拒不配合民警检查,甚至口出狂言,恶语伤人,更有甚者,出尽洋相,不尊重自身人格。凡此种种都是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的表现。
交警表示,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工作,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常态化,坚决遏制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一定消除侥幸心理,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还是那句老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兰陵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