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龚伟)10月12日,山东泰安泰山景区交警大队查到一名“胆儿大”的驾驶员,这名驾驶员为了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不被交警识破,竟又拿出了伪造的身份证来证明驾驶证的真实性,不过还是没有逃过泰山景区交警的“火眼金睛”。
当日15 时 30 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环山路与普照寺路口时,发现一辆悬挂聊城牌照的大货车正由东向西行驶。由于环山路全天禁止大货车通行,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截。经检查,该驾驶员未办理临时通行证,属于闯禁区。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爽快地拿出了一本驾驶证,民警仔细查看,发现该驾驶证颜色异常,字体也与真实证件存在明显区别,该驾驶证有伪造的嫌疑,于是将驾驶员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在中队部,驾驶员为了证实自己的驾驶证是真的,于是又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民警立即通过平台对驾驶证、身份证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显示该驾驶员信息不存在,而且身份证信息也同样查询不到。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该驾驶员最终交代了其使用伪造驾驶证、身份证的违法事实,并在车内找到了该驾驶员的的真实驾驶证,其准驾车型为 C1,根本不能驾驶大型货车。
原来,该驾驶员前段时间贷款买了这辆大货车,但一直没有雇到驾驶员,他自己想要驾驶这辆车必须增驾,但他又没能通过增驾考试。车辆放着没法挣钱、还要还贷款,于是就想到了伪造证件的主意,就上网花 1600 元伪造了驾驶证、身份证和从业资格证。这次来泰安是送栗子的,今天正打算开车上高速回临沂,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自己真是悔之晚矣。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驾驶员因使用伪造驾驶证将被处以罚款 2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因准驾不符将被处以罚款 2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的处罚;因闯禁区将被处以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3 分的处罚;合计罚款4200元、驾驶证记27分。同时该驾驶员因伪造身份证已被移交至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山东泰安泰山景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