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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交警部门联合 异地扣车让“老赖”无处遁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新 穆童)“是李长宏法官吗?你们请求协助布控的车辆已经被发现,准备查扣,请尽快来办理车辆交接手续……”接到南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电话,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李长宏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等了9个多月,一辆注册登记地属于南阳的奔驰车终于被找到了。
 
  为什么要找这辆车,事情源起于申请人王老太与被执行人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房地产公司)4年前的一笔借款。2013年5月10日,房地产公司向王老太借款251100元,双方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期限自2013年5月1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房地产公司按月息1.2%承担利息,2013年底开始按比例归还本金及利息,2014年底全部结清。然而直到借款期满,房地产公司仅支付了11个月的利息33143元,迟迟不归还本金。2016年9月,法院判决后,王老太向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瓶颈,执行法官李长宏在车管所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奔驰轿车,但车辆登记注册地是南阳,如果想查扣车辆需要南阳交警部门的帮助。
 
  2016年9月底,执行法官李长宏和书记员赶赴南阳,向南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交警支队协助布控查扣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经过长达9个月的等待,终于传来了好消息——6月 1日下午6点左右,南阳交警部门发来消息称在市区的某小区发现该车辆。得知该消息,李长宏非常兴奋,挂掉电话就迅速组织书记员和2名法警连夜赶赴南阳。在路上,李长宏得知,南阳市公安局特勤大队已经成功将车辆扣押,第二天可以直接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他们到达南阳时已是深夜11点多。
 
  6月2日早上8点,李长宏一行来到南阳市公安局特勤大队,经确认,该车辆确系被执行人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车辆。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干警的协助下,李长宏等人迅速办完扣押车辆交接手续。当天下午5点,李长宏顺利将查扣车辆安全开回中原区法院执行局扣押存放。
 
  李长宏表示,如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下一步,法院将依法拍卖扣押车辆。
 
  据了解,该案是中原区法院首次异地查扣被执行人车辆,这也是该院强力开展“夏日雷霆”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之一。“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异地‘老赖’的执行力度,通过与各部门的配合,布下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遁形。”执行局局长张宏宇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