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耿世良 孙敦胜)时至隆冬季节,恶劣气候加剧,这给民警日常巡逻执勤自身安全带来严峻考验,为提高广大警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山东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省总队紧急通知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督查力度,全力做好冬季执勤执法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警队安全、劲足、持续发力。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执勤执法意识。他们紧密结合冬季节恶劣气候多发的特点,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对民警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新年伊始,大队组织召集中层以上领导专题会议,认真探讨冬季执勤安全防护工作,要求中层以上领导把民警的人身安全防护放在首要位置,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各中队负责人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铭记在心,做到天天讲、时时讲讲,时刻提醒民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随时掌握路面天气情况,发现异常天气,迅速通知民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他们把落实民警安全防护措施、单警装备使用情况作为大队领导每天必查内容,将民警安全防护工作纳入日常考核,有效提高了全体民警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执勤执法技能。新年伊始,他们利用一个半小时的晚间时间,组织所有路面执勤和一线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省总队下发的《关于落实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的紧急通知》《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安全防护规定,并就应具备的安全理念、应注意的安全要素、应掌握的安全程序及执勤执法站位、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较好地增强了安全防护意识,有效提高了全体警员的安全防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他们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民警和辅警伤亡事故典型案例,对全体警员普及执勤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注意事项,严防超负荷工作、疲劳驾驶,并熟练掌握警车的安全停放、警灯、警报器、警示标牌、标志、反光锥筒、反光背心等装备的正确使用,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警员的安全防护能力。
规范执勤行为, 提高安全执勤执法力度。他们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规定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按规定配带、使用和穿戴好反光背心,严格落实路面执法执勤操作规程。在执法过程中拦截车辆时,民警必须提前做好警戒时的工作,合理站位,始终面对来车方向,随时关注来车的运动状态,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民警在对交通肇事和交通违法行为车辆逃逸时,不得用身体强行拦截冲卡车辆,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不可盲目追车;民警在查处违法和处理事故时,必须设置锥筒、标志和现场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装备;在驾车巡逻执勤时,按规定保持车速和车距,严禁非紧急警务超速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严禁违反规定强行占道超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对于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力的民警,要通过对其单独约谈、进行安全教育等举措督促其整改,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安全执勤执法保障。他们严格规定,每个周一定期组织开展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设施隐患大检查,全面查找民警和辅警在执勤执法安全防护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检查警用车辆安全状况、反光背心、执法记录仪、锥筒、标志、现场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装备,确保安全防护装备齐全有效,要求执勤民警自觉按规定佩带使用。同时,他们定期对民警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路面执勤执法中,着重检查民警各项防护装备是否按规定应用、是否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对一线警员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防护装备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督促民警和辅警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凡发现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随时督教,避免和消除意外事件发生。(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