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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交警公布交通违法致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孙姝华)7日,记者从枣庄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震慑交通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山东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向社会公布因交通违法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典型案例,警醒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1:看玉米老汉惨遭“酒鬼”缠身
 
  2015年10月29日0时,张某某饮酒后驾驶车号为鲁D**078的小型轿车,沿滕州市滨湖镇望庄至滕州港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到东盖村路段时,在酒精和夜色的双重控制作用下,未及时发现躺在地上看玉米的老汉王某某,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王某某死亡,面包车及王某某的自行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1.14mg/100ml,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被枣庄市交巡警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2:“无户”重卸与“无户”摩托的致命之吻
 
  2015年10月19日21时,石某驾驶无户重型自卸货车沿前薛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峄城区阴平镇驻地峄康药店门前路段,遇到一辆无户两轮摩托车(在阴平广场东的南北路上,由北向南行驶),开到该路口时石某突然向东转弯,因躲闪不及,与刘某驾驶的无户两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刘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石某存在驾驶无户重型自卸货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被枣庄市交巡警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来源:大众网枣庄9月7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