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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钢城区检察院部荣获“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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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
    近年来,钢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的10余件典型案例先后获省市级荣誉,20余篇理论文章、工作经验在市级以上平台刊发,4起案件获评省市级优质案件,先后6人次获省市区等各级荣誉,2名干警入选省、市检察机关人才库,多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严打刑事犯罪,筑牢平安稳定“压舱石”
 
    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部门及干警获评市级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及个人荣誉。办理的刘某等13人敲诈勒索案获评省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做实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生命线”
 
    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运行,针对社会治理薄弱环节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就未适用从业禁止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以刚性监督补齐治理短板。
 
    深化改革创新,激活驱动发展“新引擎”
 
    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办理高某、李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衍生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平台报道,办理的胡某某等3人注册商标标识案,获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以检察履职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聚焦民生关切,传递司法为民“人情味”
 
    打造“鲁枫和畅轻枫拂钢”品牌,工作做法被市检察院推广报道。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累计接待来访群众百余人次,坚持全过程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息诉。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以公开促公正。
 
    守护未成年人,织密健康成长“保护网”
 
    聚焦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妥善办理陈某某猥亵儿童一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主动帮扶困难学生相关工作举措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打造“向阳花开”未检工作品牌,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宣传作品多次被省市检察机关推广。
 
    下一步,钢城区检察院将此次获奖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落实平安山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为辖区群众筑牢更坚实的法治平安屏障,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
 
    供稿|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