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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讲透日常生活风险,这场普法全是干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兆峰)9月22日,一村委会妇联主席聆听了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长英的法治讲座后,向马长英问道:“今天听了你讲述的案例,正好我们村也有个类似情况,我村村民王某因给朋友打工,欠2万多元工资,王某父母常年生病吃药,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检察院能否寻求帮忙?”随即,马长英当场留下联系方式,承诺及时对接、跟进帮扶,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这天上午,高唐县检察院“法治+”宣传团队联合县妇联在杨屯镇政府会议室举行《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讲座。马长英结合《民法典》和检察职责解读了《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没有晦涩难懂的法条堆砌,6个案例全是妇女在日常生活中踩过坑、吃过亏的真实案例。听众则是80多位来自杨屯镇各村委会妇联主席、企业负责妇女工作的同志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
 
    马长英讲述了其它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的一个案例:部分村民小组以妇女外嫁为由,否定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拒发征地补偿款。受害妇女诉讼胜诉后仍拿不到补偿,多次向镇政府求助却未得到处理。检察机关履职后,核实案件情况,制发检察建议并组织公开听证,督促镇政府纠正“外嫁女”权益歧视做法,确认当事人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核发股权证、落实征地补偿款,保障农村妇女集体经济权益。
    马长英运用《民法典》和案例进行解读:村规民约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以婚姻状况剥夺妇女财产权益。这也正是《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重点强调的内容。遇到这类线索,妇联和检察机关可以联动,通过检察监督、支持起诉,破除基层性别歧视陋习。
 
    马长英用接地气的语言,把潜藏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劳务纠纷、继承纠纷、赡养抚养、邻里纠纷的法律风险讲得明明白白。听众们听得专注,不少人边听边记,不时举起手机拍下关键提示。
 
    “讲座内容贴近生活、实用性极强,覆盖了我们日常遇到的各类法律纠纷,全是能直接用的维权知识。”杨屯镇妇联主席麻庆芳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把典型案例和法治知识通过村内广播、专题会议等形式传递给每一位妇女,全面排查村级法律风险,推动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