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是检察官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一定踏实走好今后的路,不辜负你们的帮助。”近日,在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未检办案区,少年小张(化名)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坚定地说。
2025年8月,小张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查明小张犯罪时未满18周岁,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其因右臂残疾长期存在自卑心理,一时冲动触法后更是对未来生活充满迷茫,整日闭门不出。
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小张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6个月考察帮教期,并启动全方位帮教计划。
针对小张的情况,该院组建专业化帮教小组,为其量身定制“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实践引导”多元帮教方案,联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司法社工,从德育熏陶、兴趣培养、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进行全面矫治。
考察期内,小张的变化清晰可见。他顺利入职外卖行业,由于工作勤奋、服务周到,很快被评为“优秀员工”。同时,他主动与家人沟通、自觉补贴家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生活逐步走上正轨。考察期满后,经综合评估,郓城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张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封存犯罪记录,为其卸下包袱。
全国人大代表、郓城县宋江武校校长樊庆斌特别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知此案的办理情况后,樊庆斌说:“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一句引导、一份帮扶,都可能改写他们的人生轨迹。检察机关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融法律底线与司法温度于一体,真正把教育、感化、挽救落到实处,是对未成年人最有力的守护。”樊庆斌希望检察机关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工作,继续探索更多更好的办法,帮助每一名未成年人知法守法、远离犯罪、健康成长。(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