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家庭教育,筑牢家庭保护屏障
——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民法典》宣传走进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兆峰)在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为切实提升广大家庭法治素养,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助力“家校社”协同育人走深走实,5月14日晚19时,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长英带领《民法典》宣传团队,走进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和万事兴”家庭成长沙龙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律保护屏障。
“家和万事兴”家庭成长沙龙是由县妇联联合县教体局打造的家庭教育沙龙品牌,活动自2025年启动,固定每周四晚常态化开展,聚焦家庭教育、亲子沟通等核心议题,为广大家庭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提供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效赋能家庭建设,夯实社会和谐根基。
活动现场,县教体局心理教研负责人刘克劲紧扣“家和万事兴”家庭成长沙龙家校社协同育人理念作交流分享。刘主任深入拆解“乐”与“悦”的内涵差异,区分外界带来的浅层快乐与内心生发的深层愉悦,倡导家长以滋养心灵的“悦”育理念开展亲子陪伴、双向沟通。
检察宣传团队以“《民法典》与家庭生活”为核心主题开展普法宣讲。检察官重点解读《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决定子女事务”原则,明确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剥夺对方亲权,也不能逃避监护责任,以“为孩子报名兴趣班需夫妻协商”为例,生动阐释家庭事务中对双方意愿的尊重,强调父母抚养、教育、保护子女既是权利更是法定责任与义务。
针对家长关心的未成年人购物、校园安全等热点问题,检察官结合《民法典》条文与典型案例细致讲解:明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购物行为的法律效力,依据消费价值、未成年人智力状况、家长是否追认等情形,告知家长可依法主张撤销无效交易,让家长听得懂、用得上。
活动最后,副检察长马长英向现场家长发放《民法典》宣传页,详细讲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民事抗诉的适用条件与办理流程,并主动公开个人联系方式,“遇到涉法难题,家长们可随时联系我”。
本次活动中,县妇联主席王亚平全程参与指导,王亚平表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协同守护,以法治护航家庭教育、护航少年成长尤为重要。家长法治知识储备不足、依法育儿意识薄弱一直是很多家庭中存在的短板,她希望检察官常来普法,为家长们补上法治课。
马长英表示,未成年人保护绝非单一主体之力,检察机关参与“家校社”协同育人,是法治观念与教育实践的深度融合。此次普法旨在以法律赋能,帮助家长树立“依法育儿”理念,推动活动中心打造“法治+教育”示范平台。
供稿: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