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坚持精准监督与矛盾化解并重,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了一场持续十年的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十年前,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支付张某1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义务,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截至2023年11月,法院划拨王某名下存款4万元给付张某,此后因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停滞。张某对此不满,遂向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并无违法情形。
“案结”并非终点,“事了”才是关键。承办检察官并未止步于程序审查,而是多次与双方沟通,致力于化解积怨,一方面向王某释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和不断增加的逾期利息,引导其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止损;另一方面向张某说明王某的经济状况和家庭实际困难,建议其酌情减免利息。
经检察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在一定期限内再支付张某7万元,张某自愿放弃剩余利息。协议签署后,张某当场向检察机关提交《撤回执行监督申请书》。
十年欠款终得偿,亦是司法初心最朴素的回响。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将始终秉持这份为民情怀,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精进不休,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