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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槐荫区检察院联合签订治理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问题协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签订治理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社会问题合作协议
 
    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协商讨论,就联合治理该社会问题达成共识并于2025年6月26日进行会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签仪式上,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就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件的特点、行为危害性、联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做了分析,指出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的治理工作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凝聚共识、协同发力、联合治理,形成“发现—打击—治理—预防”的全链条闭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转变。
 
    会上,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月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强,区教体局党组成员、教研中心主任刘彬国,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海燕,就目前辖区涉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治理情况及工作计划做了介绍。
 
    各单位一致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共同协作做好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社会问题治理工作,最终实现区域内此类社会问题清零,达到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