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唐赛)“这十起危险驾驶案事实清楚、案件明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我们通过一站式交管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中审理,仅用时7个工作日,就实现了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的高效办理。”4月24日,由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公诉的10起危险驾驶案件,李沧区一站式交管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法庭适用速裁程序进行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1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不再上诉。这是李沧区一站式交管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以来的办案缩影,更是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
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具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等特点,要在此类案件中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就对办案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以省院“鲁枫和畅”轻微刑事犯罪治理品牌为引领,以繁简分流、简案快办为着力点,畅通轻微刑事犯罪办理新路径,以李沧区一站式交管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依托,丰富“检润民和”轻微刑事犯罪品牌载体,全面推进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简案快办诉讼模式落地落实。中心成立以来,已累计办理案件160余件,均对案件实行了集中告知、集中提审、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审判,实现侦、诉、审协同办理。
下一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宗旨突出完善办案机制,优化办案程序,深化综合治理,持续优化“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审判监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矛盾化解”全链条工作流程,推动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优质快办,通过案件一站式办理、矛盾一体化化解,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