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阎永华)婚姻登记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制度巩固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婚姻登记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过程中,探索建立“调查、析产、听证、善后”四步工作法,破解虚假婚姻登记撤销难题,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查清事实,理清关系。寿光市检察院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听取婚姻登记机关意见及调取审判卷宗、婚姻登记原始档案等多种渠道,查清双方当事人是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还是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查明双方是否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防止出现婚姻登记撤销后一方或双方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形。
析产前置,防患未然。该院将同居关系析产作为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的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意愿以真实身份办理结婚登记,在查明无明确财产分割协议的前提下,建议双方达成同居关系析产协议或提起同居关系析产诉讼,切实保障双方在虚假婚姻登记撤销后的合法权益。
公开听证,解开“法结”。寿光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对案件事实、调查核实情况、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加强释法说理,提升办案质效。
善后处理,巧化“心结”。在虚假婚姻登记撤销后,该院与行政机关加强合作,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决因登记撤销带来的户口、医疗等一系列问题,真正解开群众“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