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永志)在孟子故里邹城,一场以“公益诉讼”为笔的民生画卷正徐徐展开。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打造的“益心筑孟”公益诉讼品牌,将儒家“民本”思想融入司法实践,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万家灯火与千年文脉,让“邹鲁风范”焕发新时代光彩。
民生安全“有保障”。“3·15放心消费邹鲁行”活动现场,检察官手持宣传册,用方言向大爷大妈讲解如何辨别“山寨货”:“包装上没SC编码的,咱可别买!”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等公益诉讼案件多发领域向群众普法宣讲,发放300余份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接地气的普法引得群众连连点头。检察官们不仅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案件联办机制,还带着宣传册走街串巷,手把手教群众辨别假货,“益心”守护消费安全。
为巩固安全生产环境,与市应急管理局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检察+应急”协作机制。重点创建“餐饮住宿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相关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数据100余条,成案11件,督促整改消防隐患60余处,“益心”守护生产安全。餐饮住宿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类案监督案例荣获山东省委政法委2024年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优秀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典型案例(第一批)。
针对非法占用耕地情况,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复垦复耕耕地13.25亩;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在济宁市率先推行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聘任16名乡村振兴联络员,把优质的检察产品及时、高效地送到农民手中,实现检察机关司法供给与农民群众法律需求的精准对接,“益心”守护粮农安全。
特殊群体“有温度”。在城区的盲道上,一场“让路于民”的暖心行动正在展开。检察官发现城区多处盲道被电动车占用、地砖破损等问题,向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市无障碍设施大排查。短短一个月,困扰视障人士多年的“断头路”变成了畅通无阻的“安心道”。“以前盲道走着走着就被电动车挡住,现在可算顺畅了!”视障市民王先生摸着整改的盲道感慨。此外,与市残联形成“检察公益诉讼+残联协作”工作机制,聚焦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教育、社会保障、康复等重点领域,联合残联、税务部门为残疾人追缴就业保障金,助力残疾人“有岗有位”。与市总工会会签《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打造“检察+部门联动+听证”办案模式,与工会携手整治“欠薪顽疾”,为14名农民工讨回60余万元血汗钱。听证会上,农民工老仲攥着刚追回的60万元工资,在听证会上笑得合不拢嘴,“这钱,能回家过个好年了!”
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实地深入各镇街对散葬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举行散葬烈士集中迁葬仪式,让辖区内登记在册的23位散葬在外烈士“回家”。推进划定邹城烈士陵园保护范围,总面积为64692平方米,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助力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识的统一使用,更加直观地向社会公众展示烈士纪念设施的名称、保护级别、批准设立单位等基本信息。
绿水青山“有守护”。孟子湖畔,一尾尾鱼苗跃入碧波——这是高某某、李某某因非法电鱼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邹城检察院创新“刑民同步”机制,让破坏者变修复者,放流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鱼苗,对受损水域生态修复和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280万元生态损失得以挽回。
针对辖区东部地区多个镇辖区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挖掘自备井,非法取用地下水9139立方米的情况,检察官化身“水卫士”,联合市水务局推动封井行动与再生水利用双管齐下。立案查处违法取水案件4件,封停自备井19眼,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置换地下水源,累计压减置换地下水487万立方米,强化水资源保护工作。水务局工作人员坦言:“检察建议不是‘纸上文章’,是真刀真枪的整改令!”
千年文脉“有传承”。孟府古柏苍翠,碑刻静立,每棵树上都挂着一块“专属身份证”——名称、树龄、责任人一目了然,孟府里四百岁的古柏都挂上了“专属身份证”,二维码一扫,养护责任人信息即刻跳转……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入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孟府”,用磋商、检察听证等柔性手段,为356株古树、270余座碑刻筑牢保护网。
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四山摩崖”石刻偷拓和明鲁王墓、汉鲁王墓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法探墓保护不力等问题,依法向市文旅局、相关镇街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文物保护“回头看”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再跟进、再监督。邹城检察院联合文旅部门启动“文物保卫战”:无人机巡查、专人24小时值守,让千年遗迹“活”在当下。
从市井烟火到山河远阔,从特殊群体权益到文化根脉传承,“益心筑孟”品牌正以法治之笔,书写“民之所盼,检之所向”的邹城答案。正如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弘所言:“公益诉讼不是冷冰冰的案子,而是有温度的生活守护。”(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