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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历下区检察院出台12条具体措施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重大决策,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作为今年工作主线,于近日推出《历下区检察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十二条具体措施》,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贯穿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全过程,健全完善对检察监督办案各环节全方位的闭环管理和有效监督,不断提升检察管理现代化水平和监督办案质效。
 
  历下区检察院研究制定的十二条具体措施,紧紧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四个方面发力:一是明确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具体责任。落实区院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第一管理责任”,检察官、部门长的案件审核把关和跟踪督促落实责任,业务管理部发现、解决业务运行中存在问题的专门管理责任,以及政治部、检务督察、办公室等部门要履行好协同管理的职责。二是推动落实“每案必检”。建立案件质量业务部门自我检查和业务管理部组织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体检”机制。业务部门、承办检察官以及区院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各负其责,以市院研发部署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试点为契机,努力实现“每案必评”。三是着力提升“三个结构比”和监督质效。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分析、科学运用,把握“四大检察”案件总体态势,做优强项、补齐弱项,以深入实施数字赋能检察战略为支撑,精准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渠道,优化提升依职权主动监督案件比。四是落实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结果运用。加强对案件检查、案件评查等案件管理结果运用,对在省市院及本院组织的案件评查中评定的不合格案件、严重瑕疵案件,抄送检务督察部门纳入督察工作范围。将落实“三个管理”情况纳入检察人员考核,通过完善案件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十二条具体措施”的出台,从办案人第一关口、检察长第一责任等重点环节入手、细化自我管理、专门管理、管案管人等措施,压实全员责任,形成严管链条,倒逼提升办案质量。下一步,历下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院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制度执行,努力优化“三个结构比”,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