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为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部署要求,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侦查和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的通知》,通知内筛选出刑事执行检察日常监督、巡回检察和检察建议、检察侦查等 20 件案例,作为检察侦查和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发布。其中,黄岛区检察院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宋某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监督案案入选。
近年来,黄岛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办案理念,积极探索刑事执行检察参与社区治理新途径,确保刑事执行检察高质量发展。入选案例反映了检察机关积极回应需要经常跨区域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民生期盼,加强检司联动协作,探索完善异地委托协管机制,有效化解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管与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为区域一体化经济发展和平安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