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市中区检察院:知“宪”于心 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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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县检察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4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前往县城金城广场开展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玉忠、闫爽到现场亲自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法治疑难。
 
  “大爷,这是《民法典》学习简本,你有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吗?”“名誉权、隐私权等是公民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
 
  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形式,一边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一边悉心讲解宪法知识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检察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并耐心告诉群众:“有涉法难题找检察院,检察机关将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检察人员针对群众法律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耐心答疑解惑,并引导群众遵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法治观念刻在群众心里、走进群众生活,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宪法、法律知识的知晓率,让“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成为群众日常自觉行为。
 
  在今后工作中,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致力于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精神入心入脑,通过履行检察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质效办案的检察实践,让公平正义得到每位群众的认可,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