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市中区检察院:知“宪”于心 与“法”同行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枣庄台儿庄区检察院开展第十一个“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庆新 张严新)12月2日,在第十一个“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第十一个“12·4”宪法宣传日”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启动活动。
 
  法治辅导员、检察官助理马玮炜带领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彭楼中学的学生们参观了山东省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讲解了什么是公益诉讼、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应该怎么办,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法守法,共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公益保护意识。
 
  学校法治辅导员、检察官助理郑希来到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彭楼中学,为青少年学生举行宪法知识课堂,带领同学们举行青少年宪法宣誓,讲授“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引导学生们了解宪法、尊重宪法、践行宪法,培养宪法精神和法治意识,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为“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