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针对一起盗窃案在涉案公司召开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受邀参加。
在审查案件期间,办案人员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理念,就相关证据、案件事实多次和企业进行交流,听取其意见建议。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徐某乙二人在某食品公司工作期间,因工作对公司产生误会,多次盗窃该公司生产原料,但涉案金额较少,所偷物品多为生活用品,多数用来自用。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从法、理、情三个角度充分阐述了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侦查人员、辩护人就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各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地发表了听证意见。听证后,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不起诉宣告。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徐某乙当场表态真诚悔罪、真心悔过。检察官围绕此案件开展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为与会人员、企业职工代表送上了一堂生动“法治课”。
听证员对此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表示走进企业开展公开听证,不仅高质效办理了群众身边小案,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坚持以案释法,到企业开展精准普法宣传,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强化企业职工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