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感谢检察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案件,感谢您对我的教育,我以后会踏踏实实干活,走正路子赚钱……”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刘某对承办检察官说。
刘某是一名物流车司机,不仅要赡养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还要抚养三个孩子,再加上自己腿部受伤临时无法工作,沉重的生活压力让他整天愁眉不展。
今年2月,刘某在浏览网页时,看到有人通过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在网络上赚“易钱”“快钱”,他决定试一试。他主动联系网络上的“兼职客服”,把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一块提供给“兼职客服”使用,收取“好处费”4000元。
随后的日子里,刘某陆续收到银行推送的风险预警提示,但已经尝到甜头的他自认为这波操作非常隐蔽,而所谓的“兼职客服”通过刘某提供的银行卡流转诈骗资金50余万元。3个月后,被害人报案称在网上被骗取大量资金,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真没想到一张银行卡能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情节进行全面审查,在讯问时,主动向刘某释法说理,详细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目前常见的手段、方式、目的。承办检察官说:“手机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是否构成帮信罪是根据获利情况和知情渠道等客观因素,而不是自己说‘不知情’就没事了。作为成年人,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为了一点利益就沦为犯罪的‘工具人’,最终害人又害己……”刘某听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提出了自己家庭面临的困难,希望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考虑到刘某家庭情况,为减轻其往返诉累,促使其真诚认罪悔罪,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决定为其开通“简案快办绿色通道”,仅用2个工作日便快速完成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讯问、认罪认罚具结等程序,并将该案移送至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建议其适用速裁程序。
因刘某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综合考虑提供卡的张数、流水金额等案件情节,建议对其适用缓刑。1天后,该案在滨州市沾化区“简案快办”一站式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开庭审理,当庭宣判。
“大家回去后要和亲戚朋友们说明白讲清楚,银行卡和电话卡不能随便给他人使用,避免成为电信诈骗的‘工具人’……”
7月,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到刘某所在乡镇开展检察联络员培训活动,结合该案例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讲解,倡导各检察联络员在自身提高警惕的同时,关注身边人、身边事,做好普法宣传,提醒群众远离电信诈骗。
今年以来,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以“简案快办”为切入点,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打造“鲁枫和畅·三步轻风”轻罪治理品牌,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成立全市首家“简案快办”一站式办案中心,通过案件预审查、案件繁简分流、就地办理简案实现了刑事案件“一站式”流转,案件当事人减少了在各个环节的奔波,在缩短办案周期的同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山东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