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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检察成立家长法治学校护“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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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家长法治学校,积极构建“家庭、学校、检察院协同共育”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该院联合有关部门,会签《关于成立夏津县家长法治学校的实施方案》《夏津县家长法治学校工作细则》,在县第七中学成立全市第一所家长法治学校。同时,设立驻校检察官办公室,组建“青未了·夏小禾”未检团队,定期邀请学生及家长参加“以案释法”法治宣讲活动,切实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转自: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