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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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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为发挥检委会学习带头作用,及时贯彻上级院部署要求,强化指导性案例实践应用与价值引领,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4月25日下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四十七、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主持会议,全体检委会委员参加。
 
  会上,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莫治斌从《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介绍,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方法和举措。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孙倩倩领学指导性案例中的代表案例,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实践对案例进行解读。参会委员就《意见》的贯彻落实、案例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王海龙检察长强调,一是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在检察办案各环节牢固树立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化化解理念,深化巩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等制度机制,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更好推动解“法结”化“心结”,创新“枫桥经验”槐荫检察版。二是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性引领作用,紧紧围绕金融领域反腐及涉知识产权犯罪的新趋势和新特点,结合指导性案例不断完善综合履职模式。转变工作理念,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安全稳定,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