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4月18日,槐荫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研究部署本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审议并通过《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院领导参加会议。
王海龙在讲话中对下一步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自觉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积极性和自觉性。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组要带头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组织好、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各党支部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实效。按照区检察院《实施方案》要求,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通过学习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三要坚持联系实际学。结合工作,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工作中,要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有效增强防范意识。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懂规矩,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让纪律规矩成为平时工作中的准则和规范。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做好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注重实际效果。要注重统筹兼顾,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同高质效履职办案结合起来,同服务大局、做好民生实事结合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将教育成果体现到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上、体现到促进中心工作上。(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