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26日,山东省日照市经开区检察院携手区妇联出台《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立足辖区实际,建立妇女权益保障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合力筑牢维护妇女权益的法治屏障。
《意见》明确,协作配合领域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及人格权益保障、涉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生命健康权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方面。
该区检察院、妇联将建立对接联系、定期会商、线索互移、办案协作、联合调查、宣传联动6项机制,以“检察+妇联”模式不断扩大妇女权益保护检察影响力。
其中,检察院与妇联将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等工作,定期轮流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妇联在工作中发现不特定多数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或存在可能被侵害的线索,对符合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将及时向检察院通报并移送,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特定妇女权益侵害问题,可移送妇联提供社会化保障。
以此为契机,该区检察院、妇联将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协作配合机制发挥实效,增强妇女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日照市经开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