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郭月 贾健)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先后下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迅速行动,制定《济南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实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强化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把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强化各环节刑事诉讼监督;加大涉企刑事案件执行监督,助推财产性判项依法执行到位;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加强对涉企行政生效裁判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加大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专项监督工作,服务保障创新发展。
加强执法司法协同联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扎实开展涉企“挂案”清理专项行动,推动解决涉企刑事案件久拖不决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针对电信诈骗、虚开出售发票、骗取贷款等犯罪产业链中的“空壳公司”开展专项打击治理工作;依法处置企业涉案财物;加强对企业的产权保护;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作配合,推动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打造主动护企济检品牌。持续开展“检护企航”活动,联合市工商联和企业家协会,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援企服务、开展法律宣传和法治体检活动;全面深化“检察护航”App综合服务平台,实时更新新闻资讯和政策法规,公布涉企典型案例,在线接听、解答法律咨询,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